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别在哪里?

卢卡斯 浏览:6547 提问时间:2016-06-17 14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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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尚津泉 回答数:194
    尚津泉

    回答数:194 被采纳数:02016-06-17 14:53:48

    两者主要在于使用权和可转移性上的区别。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,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(全民所有)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。

      一、集体土地: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。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。

     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。

      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十条规定“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,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,属于集体所有;宅基地和自留地、自留山,也属于集体所有。”

  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二条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,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”。第八条“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。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,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,属于农民集体所有;宅基地和自留地、自留山,属于农民集体所有。”

      (2)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十条“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,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、管理;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,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、管理;已经属于乡(镇)农民集体所有的,由乡(镇)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、管理。”

      (3)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十一条“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,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,核发证书,确认所有权。”

      (4)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。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。

      (5)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,从事农林牧渔生产。

      二、国有土地

      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8条和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2条规定,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:

      (一)城市市区的土地;

      (二)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、征收、征购为国有的土地;

      (三)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;

      (四)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、草地、荒地、滩涂及其他土地;

      (五)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,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;

      (六)因国家组织移民、自然灾害等原因,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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